各设区市林学会,省林学会各专业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民政部《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发〔2019〕1号),加快推进林业标准化体系建设,进一步发挥团体标准在行业发展中的创新支撑作用,满足市场和行业发展需求,推动江苏林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江苏省林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苏林会〔2023〕3号)相关规定,我会现征集2026年度团体标准项目。具体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次征集的标准紧扣江苏林业高质量发展,立足江苏省林草资源培育、保护与利用实际,聚焦生态安全保障与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科技创新成果向标准转化,体现地方特色与绿色低碳发展等对林业标准的实际需求;重点围绕林草资源培育、林业资源管理与调查、林业 有害生物防控、生态保护修复与湿地恢复、野生动植物保护、自然保护地建设、碳汇计量与监测、林下经济、生态旅游与康养、木本粮油、林产品加工利用、森林论证、林业机械、自然教育等领域提出团体标准立项申请,以完善我省林业标准化体系,保障我省林业建设标准化发展。
二、申报要求
1. 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与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相抵触;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等无交叉和重复。
2. 标准提案中所涉技术具有明显或显著创新,具有可行性、实用性和广泛代表性。鼓励相关单位采取产学研合作形式联合提出申请。
3. 标准项目涉及专利的,应提供专利相关证明及专利实
施许可声明(附件 1)。
4. 申请单位应熟悉相关领域研究现状和标准建设情况,具备与所申请的团体标准相关的工作基础,有配套的技术、设备和人员条件,并具有标准制定工作经费保障。
5. 标准第一起草单位必须为法人单位;标准第一起草人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熟悉标准制修订程序和要求,并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三、申报程序
1. 按要求填写《江苏省林学会团体标准立项申请书》(附件2)和标准编制说明(附件 3),并按照 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一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标准草案(附件 4)。
2.将申请书、编制说明及标准草案电子稿发送至学会邮箱;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邮寄至学会秘书处。
3.学会将组织对申报标准项目进行审查评估,批准立项后,将依据《江苏省林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苏林会〔2023〕3号)(见附件5)开展后续编制工作。
四、申报时间
本次团体标准申报截止日期 2026 年12月31日。
五、联系方式
地 址:南京市珠江路 191 号江苏省林学会
联系人:陈家宇
宋孜闻
电 话:18013047727
15050569288
电子邮箱:2548150447@qq.com
邮政编码:210020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