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学会全体个人会员:
为进一步发挥学会职能,维护全体会员合法权益,保障学会各项服务工作有序开展,根据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有关规定和江苏省林学会第十二次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江苏省林学会章程》《江苏省林学会会费收取标准及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将学会个人会员会费缴纳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缴费对象
江苏省林学会全体个人会员。
二、会费标准
20元/人/年,欢迎5年一次性交纳。
三、缴纳时间及账户信息
请各个人会员于2026年12月31日前将会费汇至江苏省林学会账户。
账户名称:江苏省林学会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南京龙江支行
银行账号:4301024109100065563
四、会员权益说明
按期足额缴纳会费是会员应尽的基本义务,也是享受会员权益的核心前提。正常缴纳会费的会员,可依法依规享受以下服务权益:
1. 优先参与学会举办的学术研讨会、行业论坛、技术培训、科普宣讲等各类专业活动;
2. 优先申报学会林业科学技术奖、参与人才举荐等项目;
3. 享有学会章程规定的其他各项会员权益。
五、其他事项
1. 会费由学会统一管理、专款专用,全部用于学会学术建设、会员服务、科普公益、行业服务等工作开展,学会每年将定期公示财务收支情况,接受全体会员及监事会监督。
2. 缴费过程中若遇到任何问题可及时联系学会秘书处咨询解决。
联系人及电话:陈家宇,18013047727
宋孜闻,15050569288
电子邮箱:254815044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