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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发展单位会员的通知
来源:秘书处 时间:2024-07-17 11:10:09 点击量:0

为进一步加强江苏省林学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学会职能作用,完善会员结构,推进林业新质生产力发展根据江苏省林学会章程有关规定,本会计划发展一批单位会员,扩大学会组织队伍提高影响力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会条件

    凡与林业或与林业有关的具有法人资格并在行业中有一定影响力的科技型企业等单位,经申请批准后可吸收为本学会单位会员。

(二)单位会员权利

1. 学会的选举、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 优先取得学会有关的学术资料;

3. 优先参加学会的各项活动;

4. 通过评选获得学会颁发的有关奖励;

5. 选派代表参加学会组织的相关活动;

6. 优先享有学会提供的技术咨询等服务;

7. 对学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8. 享有学会工作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9.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三)单位会员义务

1. 遵守学会章程,执行学会决议;

2. 支持学会工作,协助开展有关的学术和科普等活动,完成学会委托的工作;

3. 资助学会发展事业;

4. 向学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5. 按规定缴纳会费。

(四)入会程序

1.填写《江苏省林学会团体会员申请登记

凡申请加入学会单位会员单位请填写《江苏省林学会团体会员申请登记》(见附件),需同时提交纸质资料和电子文档。

2.根据学会章程讨论通过

本会秘书处汇总申报资料,交学会讨论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审定后即入会。

(五)其他

请各单位于2024730前将申报纸质材料寄送至江苏省林学会秘书处。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492229155@qq.com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191号,江苏省林学会

邮政编码:210008

联系人:宋孜闻 15050569288

        陈家宇 18013047727

邮箱:492229155@qq.com

 

附件江苏省林学会团体会员申请登记

江苏省林学会

                        2024717

江苏省林学会团体会员申请(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