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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 提名工作的通知
来源:秘书处 时间:2023-12-19 10:06:50 点击量:0

各有关单位、全体会员:

根据省科协《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要求,省林学会开展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奖种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包括科普类和非科普类项目)通用项目(以下简称三大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二、推选条件

候选项目(人选)必须符合《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办法》的有关要求,以及以下具体条件:

1.提名国家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公开发表满3年(20201231日前),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完成整体技术应用满3年(20201231日前)。

2.同一候选人或同一科学技术内容不得被重复提名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

3.如在提名材料中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项目须完成整体验收。

4.专用项目的相关内容应当在提名前已定密,并须提供相应的定密文件。

三、推选程序

1.材料报送。有意向的专家于12月20日9点前,将提名书报送至秘书处邮箱。

2.所在单位公示。所有提名项目,所有拟推荐候选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公示结束后将公示结果加盖单位公章报送学会。

3.根据省科协通知,我会可向省科协推荐本学科领域三大候选项目1项,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人选、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合作将人选各1项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孜闻

    话:15050569288

电子邮箱:492229155@qq.com

邮政编码:210008

2023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