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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
江苏省林学会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来源:秘书处 时间:2021-09-11 15:17:54 点击量:0


为做好江苏省林学会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充分发挥党的政治核心、思想引领和组织保障作用,增强学会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促进学会工作发展,根据江苏省科协党组《关于加强江苏省科技社团党建工作的意见》《省科协所属学会理事会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学会实际,制定江苏省林学会党建领导工作小组工作制度。

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发挥党的政治核心作用,着眼于把方向、谋大局、促发展,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在学会得到贯彻落实,确保学会始终在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积极开展政治工作和组织协调工作,在理事会作重大决策、重要人事安排、换届和组织重大活动时,发挥政治保障作用,对学会理事会组成人员和秘书长等人选进行政治把关。

3.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将学会党建工作情况列入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重要议题,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前置审查等方面工作。

4.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重大活动、各类图书刊物和电子出版物、网站等媒体的管理,确保业务工作体现党的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5.坚持学会“四服务一加强”工作定位,推动学会能力建设,发现、培养、举荐学会优秀科技人才,保障服务能力提升,促进学会创新发展。

6.组织发动学会党员会员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开展“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活动、创新争先行动、科技志愿服务活动、学术道德诚信建设、廉政文化建设等活动,通过活动开展提升学会整体凝聚力和向心力。

7.指导、督促、检查学会秘书处党建工作,推动各项工作任务和党的建设工作责任制落实,选树典型、总结经验、通报情况。

8.严格党内政治生活,领导小组成员要带领学会秘书处开展党建等相关活动。

二、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职责

1.学会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是学会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主持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工作。

2.负责召集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安排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签发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文件,结合本学会具体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议指示,针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党建工作小组会议讨论决定。

3.抓好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学习,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党建工作小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集体领导作用。

4.检查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5.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协助组长开展工作,其他成员按照要求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工作。

三、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

1.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与学会负责人工作会议、学会常务理事会、理事会同步召开,遇有重要事项可随时召开。会议议题由组长确定,也可由副组长和其他成员提出建议,报经组长确定。

2.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由组长召集并主持,也可由组长委托副组长召集并主持,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参加,相关人员可列席会议。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必须向主持会议的负责同志请假。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作出的决策,由小组成员在职责范围内牵头组织实施,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向组长报告。

3.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学会党组织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研究制定完成计划任务的措施;讨论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决议、批示的措施和向上级党组织提出工作请示和报告;分析党员干部职工思想状况,研究解决办法;讨论小组成员分工,并检查督促每个成员按分工抓好工作落实。

4.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议事决策应当充分协商,实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

5.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学会秘书处)负责会议记录,会后及时形成会议纪要。

三、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1.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承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带头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法规,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带头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3.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自觉遵守财务制度,勤俭节约,廉洁奉公,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严禁用公款进行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工作中有吃、拿、卡、要等行为发生。

4.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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